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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江法院:“ 假”律师 “真”诈骗
时间:2023年05月26日来源:张楚阅读:

近日,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罪案件,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严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.00元;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。

2020年11月至2022年4月期间,被告人严某某假冒律师身份在网上与被害人赵某华、杨某、石某某、赵某花认识,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、免费代写诉状等取得被害人的信任。严某某以教被害人对其京东白条进行“白嫖”、帮忙刷单获好评为由,指导杨某使用京东白条额度购买了一部价格为7999元手机据为己有并骗取杨某钱款2499元;诱骗赵某华、石某某、赵某花在其发送链接下单购买平板电脑、手机等。期间被告人严某某隐瞒真实身份在网上认识了被害人王某,与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,严某某以购物、缴纳罚款、受伤治疗、装修茶楼、购买婚纱、帮其提升信用卡额度等理由共骗取王某财物价值12万余元。被告人严某某骗取上述被害人财物价值共计15万余元,并将骗取的钱款予以挥霍,将骗取的手机等物品出售或赠与他人使用。案发后,严某某赔偿了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严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,本院予以支持。被告人严某某具有坦白情节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被告人严某某自愿认罪认罚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被告人严某某赔偿了部分被害人的损失,取得谅解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根据查明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危害后果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法官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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